律師辦公室內,她坐在對面的椅子上,表情焦慮而不安。她的婚姻已經走到了尾聲,與丈夫的關係已經惡劣到無法彌合。如今,她最擔心的是孩子的監護權問題,丈夫更是聲言要與她爭個你死我活。
律師靜靜地聽著她的述說,安撫地說道:「我了解你的擔憂,但是放心,我們會想辦法處理好這個問題的。」
她提到她已經約好了下午五點的時間前來律師事務所,準備先接回孩子再來咨詢。她的孩子正在一旁天真地唱歌、畫畫。
一邊注視著孩子,她繼續講述:「孩子是我辛苦生下來的,我親自餵了兩年的母乳,每天陪伴孩子入睡的也是我,孩子上學的事情也都是我在安排。按理來說,監護權應該是應該屬於我的,不是嗎?」
律師微笑著說:「按照你的說法沒錯,我對這次的訴訟也很有信心,你擔心什麼呢?」
她提到了一個問題,就是有錢才能贏得監護權嗎?「每次吵架,他都會拿出離婚協議書叫我簽字,但是上面總是要求我放棄孩子的監護權。他說,他問過網路上很有名的律師,說我沒有工作,將來沒能力扶養孩子,上法院訴訟爭監護權時,我一定爭不贏他,真的是這樣嗎?爭監護權有錢的人最大?我沒錢,就必須放棄小孩?」她滿懷不解地詢問道。
律師耐心地解釋道:「有錢的父母一方,不一定能夠得到子女的親權。法院判定監護權時,會考慮多方面的因素,而不僅僅是經濟能力。」
接著,律師著重解釋了「親權」和「監護權」的區別,以及法院判定親權時所考慮的因素。他指出,法院會注重父母對子女的保護、教養意願和態度,以及他們與子女之間的感情狀況。此外,法院也會考慮到父母的年齡、職業、健康狀況、經濟能力等因素。
律師又補充道,現代的法院還會指派程序監理人或家事調查官對家庭進行更詳細的觀察,以確定子女的最佳利益。他強調,法院判定親權不僅僅是看誰的收入更高,而是要全面考慮各種因素。
最後,律師提醒她要小心,不要阻撓丈夫行使親權,否則可能會被法院認定為不友善的父母,進而影響判決結果。
透過律師的詳細解釋,她終於釐清了很多疑問,感到放心了許多。她決定要趕快搬出這個家,帶著孩子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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