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面對離婚的金錢議題時,最近的民法修法為夫妻財產分配帶來了新的規定。王律師指出,修法後可根據夫妻雙方在婚姻生活的貢獻度來進行分配,這為家庭主婦等在家無實質收入的一方提供了更多的公平保障。
貢獻度與分配比例的重要性
根據新修法,夫妻在婚姻生活中的貢獻度成為金錢分配的重要考量。這表示,不再僅僅以一比一的方式均分剩餘財產,而是根據雙方對婚姻的實際貢獻來調整分配的比例。例如,家庭主婦在家中承擔的家務、子女照顧等,也被視為一種貢獻,這使得傳統觀念中對於家庭主婦貢獻的忽視得到改善。
案例:追加計算防止惡意脫產
在離婚前若有一方惡意脫產,即刻意將財產變少,新修法給予了更多保護。法院在審理時可將離婚前5年處分的財產追加計算,視為現存的婚後財產。這樣的做法有效防止了在離婚前幾年就開始亂花錢或把錢藏起來的情況。另一方仍然可以要求分配一半,這確保了離婚財產分配的公平性。
法院的判決與考量
根據律師的經驗,法院在計算財產分配時,雖然無法過於精確,但會採取大方向、大項目的金錢部分進行考量。例如,誰支付了購屋的頭期款或貸款、房屋歸誰等。這樣的方式使得在實際案件中,法院更容易就財產分配達成公正而合理的結果。
結論
新的法令為離婚財產分配帶來了更多的靈活性和公平性。夫妻雙方應理性協商,尤其是在考慮到貢獻度和追加計算的情況下,以確保離婚後的財產分配能夠公平合理。这也強調了家庭主婦在家庭中的重要角色,為其在離婚後爭取應有的權益提供了更多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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