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離婚率攀升,金錢議題成為離婚後必須面對的重要問題。涉及到贍養費、扶養費以及剩餘財產分配等方面,這些都是需要雙方協商處理的議題。本文將探討在離婚中關於金錢問題的各種面向。
離婚統計與金錢議題
根據內政部110年統計,近10年來,結婚5年內離婚者比例創下34.75%的新高。面對這樣高的離婚率,每2~3對夫妻中就有1對可能經歷離婚。這也意味著許多夫妻在離婚後需要面對金錢問題,包括贍養費、扶養費及剩餘財產分配。
贍養費:協議與法律依據
贍養費是離婚時一方向對方請求金錢給付的項目。在協議離婚中,雙方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支付贍養費,並約定具體內容,如支付方式、金額、次數、終止條件等。這項協議如同契約一般,由雙方共同達成並在離婚協議書上清楚註明。
若協議離婚未能達成,可以透過法律途徑,向法院請求贍養費。根據民法第1057條,贍養費的請求需要符合三個條件:經判決離婚、請求者為無過失一方、因判決離婚導致生活陷入困難。然而,法院通常對贍養費的金額會參考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以及雙方當事人的條件和能力來進行裁定。
剩餘財產分配:新的解決方案
贍養費金額可能有限,因其主要目的是保障最低生活需求。對於對方有豐厚財產的情況,建議考慮直接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根據民法第1030條之1,離婚時剩餘財產差額應平均分配。這是以婚姻存續期間財產增加差額來計算,並由離婚當日追溯至婚姻開始之日。
最近修正的法條也考慮到夫妻一方對家務、子女照顧等方面的貢獻,使得財產分配更符合公平原則。法院會綜合考慮雙方的協力狀況、生活方式、經濟能力等因素,以確保公正的分配。
結語
離婚帶來的金錢議題需要謹慎處理,而協商是解決這些問題的有效途徑。雙方應理性面對並細緻協商,以確保在離婚後的金錢安排公平合理。无论是贍養費還是剩餘財產分配,透過理性協商,可以降低衝突,確保雙方的權益得到充分尊重。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