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著相愛而選擇走入婚姻的兩人,最後離婚事由不是因為不愛了,是因為有第三者介入,偏偏這個第三者不是長相貌美的妖豔小三,而是自己一向敬重的婆婆,被親情介入的婚姻在法律上實在難解,但卻也只能在法庭上讓婆婆看到事情最真實的一面…
「婚姻,不僅是兩個人的事情,更是兩家的事情。」這句話,媳婦大概聽了不下十遍;更悲哀的是,這句話也是老公跟她說的最後一句話。
「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要離婚。」這位媳婦無力的說著。
婆婆的出現讓他們的婚姻破裂,老公連一句挽留的話都沒說
明明和老公兩個人相處融洽,也有了愛的結晶,但自從婆婆搬來家裡住之後一切都變了調。以前下班之後老公都很願意一起分擔家事,但就是因為婆婆的一句:「男生做什麼家事!」,使得老公就此再也「不敢」幫忙了。
一肩扛起經濟與家事的媳婦,不管怎麼做都會被婆婆指責,連跟小孩接觸的時間都被剝奪了,和老公溝通過、吵過、鬧過,但兩人始終沒有解決任何問題,因為問題從來就不是出在他們身上。
後來,媳婦發現只要婆婆一張開口,她就開始會心悸,有天她再也忍受不了就提出分居的建議,本來看著老公還期待這個愛了數十年的男人會挽留,沒想到他卻只說「好」。
就在當時,不只婚姻出現裂痕,就連媳婦的心也碎了……
兒子不知自己想不想離婚,律師竟傳喚婆婆出庭
而分居後老公的下一步竟是聽從婆婆的建議,於是一份冰冷的「請准兩造離婚」的離婚起訴狀,就這樣送到了媳婦手裡,書狀裡面洋洋灑灑寫了這位媳婦的十大罪狀,從打掃不乾淨到不孝順公婆,外加常鬥嘴不敬重老公,要不是裡面沒寫到婦言婦容,看到的人還以為拿到了民國初年的書狀,這也讓媳婦百思不得其解,明明兩人還是愛著對方,也沒有第三者,為什麼搞成這樣?
兩人都不想離婚,但媳婦沒辦法跟婆婆繼續相處,身為豬隊友的老公,也沒辦法解決婆媳之間的齟齬,讓甜蜜關係陷入了僵局。在審理庭時法官很無奈的問老公,你看起來沒有太多法律上理由,你真的想要離婚嗎?老公竟答不上來,法官轉頭問:「 大律師你要怎麼辦? 」。
指導律師曾經教過,離婚案件不會在法庭上結束。
駁回了這個案件又如何?當事人問題解決了嗎?會不會有下一次離婚?那小孩怎麼辦?身為律師,到底是要解決案件還是解決問題?
思考了許久,我回答:「請庭上傳喚婆婆作證。」
「大律師,你確定嗎?婆婆是敵性證人喔?」法官不解的問。
婆婆到了現場,如同排練好一般,趾高氣昂的把媳婦給數落了一遍
「媳婦」兩字何足沉重?
我沒有詢問其他問題,只請法官提示了
「知道今天在打誰的婚姻案件嗎?」我問著證人。
「你兒子不知道自己想不想離婚耶?」接著我又問。
「原告本人為什麼對自己告的案件都不確定要不要告?」我追問。
婆婆驚訝地看著老公,囁嚅著她從未知道兒子不想離婚。
因為婆婆確實看不順眼媳婦,抱怨的時候老公也都隨聲附和,使得婆婆完全不知道老公真正的想法。直到開庭前一天,老公還在跟婆婆說希望可以順利離婚。
老公明明不想離婚,卻還甘願上法庭,為了什麼?
老公為了扮演「好兒子」的角色。為了演好這角色,他不得不對媽媽唯命是從,偏偏這角色又和「好老公」有衝突,因此婆婆與媳婦越發不合。
最後,在婆婆面前,老公當庭撤回了訴訟。但問媳婦願意回去嗎?她茫然地說:「我不知道……」
案件已經結束很久了,也跟那位當事人失了聯繫,不知道這位老公到底有沒有解決婆媳間的問題。只是最近看到的新聞,讓我很想知道,你現在過得快樂嗎?
一直以來都很想問你……婚姻難道不該是兩個人的事嗎?為什麼要那麼在乎第三者的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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