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如何合作式教養並維護孩子的權益



我們常說,在關係中伴侶分手容易,但婚姻中有了孩子,孩子就成了這份關係的遺產,在這之中成為尷尬且牽連最深的存在。然而,既然要分開了,如何在這個過程中,盡可能在這種狀況下維護孩子權益,讓孩子能理解父母分開的原因,進而接納自己在面對父母分開的各種心情,依然在足夠安心和有安全感的情況下長成自己。


離婚不是孩子的錯


在合作式教養的概念之中,最主要的前提就是先「將關係歸還到伴侶的兩人世界」。在有孩子之前,夫妻伴侶彼此間的嫌隙、不滿、憤恨本早已存在,而這些「未解決的問題」,透過養兒育女的過程,將關係的惡化擴散到歸因於下一代的不乖、不夠好、不符合家人期待。


談合作之前,須將彼此視為中性的存在


光是十年前,七八年級的學生調查中就有一成六的學生是離婚家庭,而1/3的孩子認為父母離異的過程沒人在意過他。而我認為,在婚姻中就已經難合作的父母,要在離婚後,彼此隔了一層關係,重新找回一份合作的態度,必須先將對方認為是「中性」的刺激源。


華人社會中的關係議題


在華人社會中,沒關係就找關係,有關係就沒關係;到沒關係就真的沒關係,還要在找合作關係?這其中的關係之難,可說是難上加難。在華人的離婚議題中,有一種氛圍是「勸和不勸離」「離了之後一定要有誰對誰錯的是非觀點」「分手後千百個沒機會好好當朋友」在婚姻制度的牽扯之下,讓離婚問題變成家族之間尷尬難解的議題,讓孩子更加需要「選邊站」,尤其當伴侶其中一方,有了其他對象之後。〝生的放一邊,養的大過天〞這樣的選邊站模式,讓孩子在中間更被撕成四分五裂。


回歸相愛之前,重返離婚之後


在我的實務經驗中,孩子面對父母離異,要有健康的態度,通常都是父母開始放下對彼此的怨懟,真正能夠好好跟孩子解釋為什麼分開,分開的理由不再只是一些人生攻擊和情緒性的言詞,而是面對彼此在關係中有無法處理的問題,以及自己難以解決的遲疑和害怕,回到關係本質上的溝通之難、理解之困,才有機會為孩子也上一門關係情商課,因為,我們過不去的坎,怎能期許孩子就能理解,就能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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