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一段漫長而現實的路。沒有戀愛的粉紅色泡泡,只有考驗與挑戰。無論男女,無一倖免地都為婚姻做出了許多犧牲,包括無法再隨興地與異性出遊、必須扮演為人父母或配偶的角色、必須顧及親家的感受等(當然一些對於婚姻沒有覺悟的人可能例外)。現實的困頓裡,你可曾懷疑過婚姻的投資報酬率?問過自己「我為什麼要結婚?」然後你轉頭看向你們的孩子,告訴自己「為了孩子,繼續堅持」吧!
不要為了孩子堅持
不,請不要為了孩子堅持,如果你想堅持,請找到你自己想為婚姻努力的理由,不要把孩子拖入讓你不得不堅持的原罪裡。無論你們的關係後來變得如何,當初是你們決定要在一起的,絕對是因為父母,孩子才會誕生在這個世界上,所以父母本來就必須要為孩子的生命共同努力。但孩子是被決定的,他們並沒有選擇要當你們的孩子,所以他們沒有去承擔你們婚姻變化的責任。
我的一個個案告訴我:「我們最後會離婚就是因為沒有生小孩、沒有羈絆他的人」。但是仔細探詢下來才發現,他們的關係早就缺乏溝通、滿目瘡痍,一個奮力經營家庭及工作生活、一個每天閒散吃喝玩樂,生活目標和腳步不一讓他們的距離越拉越遠,終至走向分手。然而他們不願接受兩個人都必需為關係的結束負責,於是把責任賴給從來不存在的孩子。
如果婚姻一定要有個羈絆的話,為什麼不能是伴侶兩人之間的關係,而非要牽扯孩子呢?因為愛所以願意犧牲一些自由,如果愛消退了,也要兩個人一起去思考讓感情回溫的方式,或許暫時脫離柴米油鹽的家庭生活,兩人好好約會、好好溝通,就像戀愛的時候一樣;或者進行婚姻諮詢找出兩人感情變化的原因,共同討論解決的辦法。如果兩人不願意再共同經營關係,也請承擔起結束關係的責任,你們可以找到不必然是夫妻,卻可以分別繼續當孩子的父母的方法。
如果不希望結束關係
如果不希望結束關係,勢必也有許多理由,比如經濟因素、自我期待、他人眼光及輿論壓力、沒有準備好改變而情願不開心但過著習慣的日子等等;如果維繫婚姻的原因真的只剩下孩子,請父母務必做好考慮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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